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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址: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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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如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3000吨/年工业石膏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地址: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
项目简介: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540m2,其中厂房占地面积1390m2,室外设备占地面积150m2,本次改扩建主要是在硫酸镁车间内新增一条工业石膏生产线,主要包括500m3的半地下钢筋混凝土反应池、2个碳酸钙料仓与一套脱水机组,另外新建一套20m3/h的芬顿处理设备用于处理生产废水。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环保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污染;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含盐污水标准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两者较严标准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进入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进行进一步处理,废水回用可行,外排废水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依托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可行。项目废水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中和反应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碳酸钙料仓上料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废气处理措施可行,各废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种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清运,一般工业废物可以回收利用的,回用于生产,其余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专门单位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均有成熟可靠的处理措施,企业能够实施有效管理,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影响,可做到安全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集森 联系电话:15173068122
单位名称: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E-mail:429611284@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 ... 0181024_665329.html
六、文本初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9rG4Vn9fIlZjG_OttY6Gg
提取码:y6zj
七、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2023年7月25日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